中国福利彩票双色球游戏规则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根据《彩票管理条例》、《彩票管理条例实施细则》、《彩票发行销售管理办法》(财综[2012]102号)等相关规定,制定本规则。
第二条 中国福利彩票双色球游戏(以下简称双色球)由中国福利彩票发行管理中心(以下简称中国福利彩票中心)发行和组织,由省、自治区、直辖市福利彩票销售机构(以下简称省级福利彩票机构)在辖区内销售。
第三条 采用计算机网络系统发行双色球,在各省福彩机构设立的销售网点销售,定期开奖。
第三条 采用计算机网络系统发行双色球,在各省福彩机构设立的销售网点销售,定期开奖。
第四条 自愿购买双色球,所有买家均被视为同意并遵守本规则。
第五条 彩票或奖金不得出售给未成年人。
第二章 投 注第六条 双色球投注区分为红球号码区和蓝球号码区。红球号码区由1-33个数字组成,蓝球号码区由1-16个数字组成。投注时,选择6个红球号和1个蓝球号组成单注,每注金额2元。
第七条 买方可在各省福利彩票机构设立的销售网点下注。投注号码通过投注机打印出奖励凭证,交买方保管。这个奖励凭证是双色球彩票。
第八条 购买者可以选择机器选择的号码投注和可选号码投注。机选号码投注是指投注机随机生成的投注号码进行投注,自选号码投注是指将买方选定的号码输入销售终端进行投注。
第九条 买方可选择复式投注。复式投注是指所选数量超过单式投注数量的多注彩票投注,所选数量可组合成各种单式投注方式。具体规定如下:
(1)红色球号复式:指从红色球号中选择7个以上(含7个),从蓝色球号中选择1个,并将其组合成多个注释单一注释号的注释;
(2)蓝球号复式:从红球号中选择6个号,从蓝球号中选择2个以上(含2个号),多注单式投注号投注组合;
(3)全复式:是指从红球号中选择7个以上(含7个),从蓝球号中选择2个以上(含2个),结合多注单投注号的投注。
第十条 买方可选择胆拖投注。胆拖投注是指选择少于单个投注号的号作为每个投注的号作为胆码,然后选择胆码以外的号作为拖码,由胆码和拖码组合成多个投注。胆拖投注包括两种形式:
(1)单式胆拖:从红球号码中选择1-5个号码作为胆码,然后选择胆码以外的号码作为拖码(胆码和拖码之和必须大于或等于7个号码)。胆码和拖码由每6个号码组成一组红球号码,从蓝球号码中选择一个号码。蓝球号和红球号组合成多注单投注号。
(2)复式胆拖:从红球号码中选择1至5个号码作为胆码,然后选择除胆码以外的号码作为拖码(胆码和拖码之和必须大于或等于7个号码)。胆码和拖码由每6个号码组成一组红球号码。从蓝球号码中选择超过2个号码(包括2个号码),蓝球号和红球号结合为多注单投注号。
第十一条 买方可多次投注选定的投注号,投注倍数范围为2-99倍。
第十一条 买家可以多次下注他们选择的下注号码,下注倍数范围为2-99倍。一张彩票的最高下注金额不得超过2万元。
第十二条 双色球按时销售,每周销售三次,期号按开奖日期定义,按日历年度安排。 第十三条 因销售终端故障、通信线路故障、投注站信用额度有限等原因导致投注失败的,应退还买方投注金额。
第三章 设 奖
第十四条 双色球按当期销售额的51%计算、彩票奖金、彩票发行费和彩票公益金分别计提13%和36%。彩票奖金分为当期奖金和调整基金,其中49%为当期奖金,2%为调整基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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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等奖:当奖池资金低于1亿元时,奖金总额为当期高奖级奖金的75%与奖池中积累的资金之和,单注奖金按平分计算,单注最高限额为500万元。当奖金池资金超过1亿元(含)时,奖金总额包括两部分,一部分为当期奖金奖金的55%与奖金池中积累的资金之和。单笔奖金按平均分,单笔奖金最高限额为500万元;另一部分为当期奖金的20%,单笔奖金按平均分,单笔奖金最高限额为500万元。
二等奖:奖金总额为当期高级奖金的25%,单注奖金按平均分,单注最高限额为500万元。
二等奖:奖金总额为当期高级奖金的25%,单注奖金按平均分,单注最高限额为500万元。
三等奖:单注奖金固定在3000元。
四等奖:单注奖金固定为200元。
五等奖:单注奖金固定为10元。
六等奖:单注奖金固定为5元。
第十七条 双色球设置奖池,奖池资金由未中奖的高奖级奖金和超过单注奖金封顶限额的奖金组成,奖池资金用于支付一等奖。
第十八条 调整基金包括按总销售额的2%提取部分、逾期未退票票款、浮动奖金按人民币提取后的余额。对不可预见的奖金支出风险进行调整,并设立特别奖。 第十九条 当一等奖单注奖金低于二等奖单注奖金时,一等奖和二等奖总额由一等奖和二等奖中奖者平分;当二等奖单注奖金低于三等奖单注奖金的两倍时,调整基金将二等奖单注奖金补充到三等奖单注奖金的两倍。
第二十条 当双色球当期奖金和奖池资金不足以兑现当期中奖奖金时,由调整基金补足,调整基金不足时,用彩票兑现奖金周转金垫支。在彩票兑奖周转金垫支的情况下,当调整基金有资金滚入时,优先偿还垫支的彩票兑奖周转金。
第四章 开 奖
第二十一条 双色球由中福彩中心统一开奖,每周二、四、日开奖。 第二十二条 双色球每期开奖时,在公证人封存销售数据后,在其监督下通过抽奖机确定开奖号码。摇奖时,先摇出6个红球号,再摇出1个蓝球号。
第二十三条 每次彩票后,中国幸运彩票中心和省级幸运彩票机构应向社会公布彩票号码、当期销售总额、各奖级中奖情况和奖池资金余额,并通知销售网点彩票结果。
第五章 中 奖
第二十四条 双色球根据买方选择的单式投注号(复式和胆拖投注按每个投注单式投注计)与当前彩票号码的一致性确定相应的中奖资格。具体规定如下:
一等奖:投注号码与当期开奖号码相同(顺序不限,下同),即中奖;
二等奖:投注号码与当前彩票号码中的6个红球号码相同,即中奖;
三等奖:投注号码与当前彩票号码中的任何5个红球号码和1个蓝球号码相同,即中奖;
四等奖:投注号码与当前彩票号码中的任何5个红球号码相同,或与任何4个红球号码和1个蓝球号码相同,即中奖;
五等奖:投注号与当前彩票号中的任何四个红球号相同,或与任何三个红球号和一个蓝球号相同,即中奖;
六等奖:投注号与当前开奖号中的一个蓝球号相同,即中奖。 第二十五条 高级中奖者根据每个奖级的中奖注数分享该奖级奖金,并按人民币计算;低级中奖者将根据每个奖级的固定奖金获得相应的奖金。
第二十五条 高奖级中奖者按各奖级中奖注数分为奖级奖金,按人民币取整计算;低奖级中奖者按各奖级单注固定奖金获得相应奖金。
第二十六条 当期每次投注号只有一次中奖机会,除特别设奖外,不能兼中兼得。
第六章 兑 奖
第二十七条 双色球兑奖当期有效。中奖者应自开奖之日起60个自然日内,持中奖彩票到指定地点兑现。逾期未兑现奖金的,视为弃奖,弃奖金纳入彩票公益金。
第二十八条 中奖彩票是中奖的唯一凭证,中奖彩票因玷污、损坏等原因不能正确识别的,不能兑现。
第二十九条 中奖者中奖彩票及有效身份证件可由兑奖机构核对,中奖者兑奖时应配合。 第七章 附 则 第三十条 本规则自批准之日起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