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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科普:婚内中彩票,隐匿财产,属于违法行为吗?

adminm2 2023-03-17 18:38:40

朱某的三姨在上海打工,但小时候他与三姨很是亲密,即使长大了,也会经常联系。这一年临近春节的时候,三姨回来探亲,得知他还是单身,便主动找到他,要给他介绍一个姑娘。过了几日,便安排了两人的见面。二人彼此感觉到不错,就顺理成章的结婚了。方某是二婚。结婚之后,两人生活还算甜蜜,日子过得也比较安稳。只是朱某玩心很重,不经常回家,经常以与客户要吃饭为由,在外面与同事花天酒地玩。那些人喝酒、抽烟无度,不顾家庭,还整天做着白日梦,妄想某一天突然发财。渐渐地,朱某跟着他们,也染上了一些恶习。


朱某养成了爱买彩票的习惯。起先有点惊喜,偶尔也会中个几十块钱,之后,他就经常买。但很多人都知道中彩票的概率很低,特别是那些价值上百万、上千万的大奖。朱某原本就觉得生活无趣,买彩票也像找乐子一样,他沉迷其中,花费了不少的钱。直到有一天,朱某中了中了一次大奖,彩票奖金为50万元。朱某高兴坏了,他对谁也没有说,装成一副和之前一样的样子,心里却时刻在考虑,这五十万元怎么花的问题。他的几个好哥们不知道此事,就连他的妻子方某也不知道这件事。经过几天的考虑,朱某想好了,最终把这五十万元这样分配了:拿出一万元给曾经帮助过他的三姨。五万元给父母养老。另外,他还是忘不掉前妻,决定拿出三万元送给她。

其余的,朱某决定全归自己,供自己平时玩乐,不告诉妻子方某。可不知怎么,方某意外听到丈夫中了五十万彩票,而丈夫却对她只字不说,这使得方某十分生气。小两口因为彩票,闹得不可开交。最终,方某决定跟丈夫离婚,诉状丈夫,把朱某起诉到了法院。关于这件事涉及到夫妻财产在离婚后的分配问题。像朱某这种情况,买了彩票中奖的,奖金应属于夫妻二人。但朱某的处理方式竟然是对妻子只字不提这件事,打算瞒过去。而在婚姻生活当中,长久的夫妻二人一般是对对方坦诚。存在欺骗与隐瞒的婚姻是无法长久的。


一、那么,婚前存在隐匿财产行为,在夫妻决定离婚时,财产会的分配呢?
在本案例中,朱某的行为属于隐匿财产。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财产分割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规定:夫妻其中的一方,如果将属于两人的共同财产非法进行隐藏、转移拒不交出的,或非法变卖、毁损的,分割财产时,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财产的一方,应予以少分或不分。朱某对于中奖一事,瞒了妻子,决定按自己的想法来安排这笔钱,这就行为就属于隐匿财产行为。到了方某决定与朱某离婚的时候,关于财产分配的处理方法上,朱某就会少分到一些财产。

二、夫妻一方彩票中奖,如何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规定,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

(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也就是说,朱某自中了价值五十万元的大奖之后,鉴于此时他与方某属于婚姻关系,因此,50万将属于夫妻二人共有。朱某与方某结婚后,是构成了一个家庭。在这个家庭里,任何一方的生活开支,都将算到家庭开支上面。如果朱某是一位知识分子的话,在结婚期间创造的财富,都将会属于夫妻二人的共同财产。中奖的五十万元,相当于奖金。这个家庭收入了这些钱,属于夫妻二人的共同财产。而朱某选择私自处理,方某就有必要用法律维护自己的权利了。


因为这件事,方某对朱某失去了信任,把他告上了法院,决定结束婚姻关系。另外,朱某也曾私自把钱给自己的前妻、三姨以及自己的父母,方某知道此事后很不满意。三、有网友表示,像朱某这种二婚,而且婚姻关系还在进行中的,方某可以依法追回吗?在本案例中,朱某的行为已经侵犯了方某的夫妻财产权益。朱某私自决定了夫妻共同财产,进行随意分配,过程中未经方某的同意,属于无权处分行为。

也就是说,朱某中奖,对妻子只字不提,这种行为属于隐匿财产行为。另外,朱某私下给了前妻三万元,这种行为是属于转移夫妻共同财产的行为。这些私自送给别人的钱,由于未经过方某的同意,朱某本身是无权分配夫妻二人的共同财产的。但他的做法侵犯了妻子方某的权利。那么之后,方某是可以依法把那些送给别人的钱要过来的。在双方离婚后,分配财产时,法律会考虑到朱某的种种情节,以此来考虑朱某最终可以分配多少财产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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